男子李南基早前收到声称“内地公安”的来电,被指与一宗300万人民币(折约330万港元)诈骗及洗黑钱案有关,遂“配合资产调查”把逾1300万元转账至相关户口,其后始发现受骗,警方调查后得悉收款户口拥有人。疑遭骗财男子昨日(22日)入禀高等法院,向该户口拥有人追讨骗款及讼费等。
入禀状指,2023年3月25日,李南基收到自称为上海公安部公安“洪队长”来电,对方操普通话并声称他参与诈骗案,涉及洗黑钱约人民币300万元,“洪队长”叫他提供个人资料,并把户口资金转账予当局调查。其后又有一名女人上门交予李南基一份“官方文件”,内有原告人的个人资料,令他更相信“洪队长”所述真确。
李南基随后于3月至4月共转账1148万港元予“洪队长”,4月11日再单次转账180万港元,惟其后再没收到电话,李南基起疑便向亲人转述情况,始得悉受骗并报案处理。在警方调查下,发现收款的东亚银行户口持有人为被告人。迄今,被告仍未交还以上涉案款项。李南基遂入禀向被告追讨1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