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0日至2月18日,警方接获9名年龄介乎16至32岁的女子报案,称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旺角港铁站一带逛街期间,被人从后向上背及臀部,淋泼浅色无味、且带微微温暖的不明液体,有人更在一小时内两度被泼不明液体。
警方上周五(23日)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发现可疑人士行踪,当时他快步走近一名17岁少女,怀疑以保温壶向其臀部淋泼不明液体。
经初步调查后,警方以涉嫌“破坏公众体统”罪将该男子拘捕,今日(26日)他被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被告暂无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11日再讯,并先索取被告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姓李,56岁,本地男子,报称地盘工人,怀疑与13宗同类案件有关。控方表示被告涉及同类型案件且正在调查当中,辩方曾替被告申请保释,但裁判官最终拒绝其申请,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院。其身穿的衣服及作案保温壶亦已被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