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今日(5日)表示,一名车主因欠缴146宗隧道费,早前被裁判法院命令须缴付所有欠缴款额,包括隧道费、首次附加费175元及额外附加费350元,以及相关罚款和讼费,合共逾17万元。法院亦已指示运输署拒绝办理涉案车辆的续牌及过户申请。
运输署发言人说,车主有责任在使用政府收费隧道后按时缴交隧道费,违者会被命令缴付所有欠缴款额,以及相关罚款和讼费。运输署会继续採取行动追讨欠缴隧道费,并陆续将个案交予裁判法院处理。
发言人续称,“易通行”2023年5月起先后在所有政府收费隧道及青沙管制区(即尖山隧道、沙田岭隧道及大围隧道)实施,大部分车主都按时缴费。然而,有少数的车主在隧道费服务商的多番提醒,包括发出短讯或电邮到其登记的电子联络方式和寄信到其登记地址后,仍未缴交隧道费,亦未有就有关隧道费提出任何争议。运输署提醒车主,除非已设立自动缴费方式并成功缴费,否则须在使用政府收费隧道后的14个工作天内完成缴费。
现时政府发出的车辆贴数目超过81万张,佔全港已领牌的车辆超过99%,约92%的车辆已开立“易通行”户口,而已设立自动缴费方式的车辆约佔76%。运输署再次呼吁车主尽快安装车辆贴、开立“易通行”户口及设定自动缴费方式,以尽享“易通行”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