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于前日(24日)采取行动,于沙田区一个迷你仓内搜获一批武器,包括18支手枪、超过100发不同口径的子弹、超过100件不同类型的枪械元件、1支电枪、11把刀和4把匕首,并以“无牌管有枪械”、“藏有违禁武器”及“行使虚假文书”罪拘捕一名67岁本地男子。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警司张霆锋及署理总督察袁铭乐今日(26日)对案情作简报。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暂被控“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和“藏有违禁武器”罪,今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出,目前调查显示,被捕人是枪械爱好者和收藏者,未有证据显示他的背景涉及任何激进或非法活动。 据悉,疑犯为枪王何孟强。
警方指出,被捕人曾经开设枪械弹药贸易公司、电影道具公司、军事配件模型公司,也曾经是一个枪会的负责人。 他在1980至2008年间,曾经持有不同枪械牌照,包括个人管有权牌照、射击会管有权牌照和枪械经营人牌照,但这些牌照在2008年后已经全部被吊销。 警方军械法证课的检验显示,涉案的枪械和弹药都是真枪实弹,不排除有人曾经用非法的手段,由外国购入。 警方会进一步检验这批武器的功率和性能,并会调查会否牵涉其他案件。 另外,调查亦显示被捕人涉嫌使用虚假文件,伪造身份证明文件,租用涉案的迷你仓。
警方又指,《火器及弹药条例》2021年曾作出修订,将9种真枪组件纳入枪械的定义范围内,以防不法之徒将真枪元件以拆件方式从海外付运到港,再在本地装嵌成为真枪,因此市民如果藏有真枪元件,亦会触犯法例,最高可罚款10万元及监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