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偷渡来港的无业越南汉,4年前在深水埗遭警员截查,被发现他藏有1支手枪及4发子弹。警员之后到其单位搜查,再检获另外两支手枪和7发子弹,以及市值约200万的海洛英和冰毒。越南汉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无牌管有枪械和弹药罪,及1项贩毒罪成。法官昨日(13日)在高等法院判其监禁31年4个月。
被告Le Vu Phong,39岁。庭上透露他于2014年偷渡来港,寻求庇护,在港没有案底。案情指,警员于2020年3月2日,在深水埗医局街一大厦的梯间截停和制服被告,在他的袋内检获一支手枪,以及一个内有4发子弹的弹匣。警员再到被告的单位搜查,再发现5发子弹及另外两支枪,其中一支枪的弹匣内有2发子弹。此外,警员亦在单位内检获约406克的冰毒和约2公斤的海洛英。
法官判刑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共管有3支手枪和相当数量的子弹,判囚12年半,贩毒罪所涉毒品分量逾2.5公斤,亦要判囚超过24年,由于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判其监禁31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