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于昨日(19日)展开“剑舞”(SWORDSWING) 行动打击无牌按摩院,行动中以“协助管理卖淫场所”、“协助管理无牌按摩院”以及“违反逗留条件”等罪拘捕了13名本地及1名内地女子,年龄介乎32至57岁。
警方屯门分区助理指挥官(行动)总督察黄龙表示,屯门新墟有人经营按摩院,部分更提供性服务,对居民造成极大滋扰,亦成为罪恶温床,警方遂展开打击行动,突击搜查11个目标单位,行动中检获大量避孕套、润滑剂、广告牌及按摩床等证物。
警方提醒,根据本港法例,任何人身为业主,处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许或容受处所全部或部分经常用作卖淫,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7年。法例亦列明,经营、料理、管理、协助管理或无论以任何身份协助经营无牌按摩院,即属犯罪,首次定罪可处罚款5万元及入狱6个月,再犯者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