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6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45岁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经其前上司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规定。被捕男子获准保释,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调查显示,被捕男子因工作表现问题被公司解僱,并曾向事主、即他的前上司要求复工但不果,双方更就放置于以往工作房间内的物件出现争抝。之后有人于今年3月至4月期间,先后3次在公司附近及事主儿子学校外,张贴载有事主个人资料的单张,并对事主作出负面评论。事主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单张上亦载有事主妻子及两名子女的照片。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工作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起底”属严重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