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行为,被收回的公屋单位数目逐年增加,惟部分公屋超过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长时间的一宗为197天,房屋局表示年内会完成检讨。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19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行动,详细审研当局收回公屋单位以再作编配的流程和安排,包括翻新单位以再作编配的具体工序、租户就“迁出通知书”提出上诉的程序,及对被收回单位的户主遗留在单位的物品的各种处理方法,并在有需要时提出适切的改善建议。
房委会现时翻新一个空置单位的工作指标为44天,申诉公署留意到过去三年,翻新空置单位的平均所需时间接近这个目标,然而有少部分单位超过100天才完成翻新,最长时间的一宗个案更为197天。公署认为,房委会和房协收回及翻新公屋单位的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直接影响到正在轮候公屋的家庭能否尽早入住公屋。
此外,随着当局打击滥用公屋力度不断加强,上诉个案亦有所增加,上诉期间当局会暂缓收回单位,申诉公署关注上诉的流程及程序是否有空间改善和加快。另外,公署不时收到投诉,指称当局在收回公屋单位时,没有妥善处理迁出户主(特别是独居户主)遗留在单位内的物品,例如没有联络有关户主或其亲人,以及在未得到户主同意下将单位内的物品随意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