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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杜仲七叶参”疑含未标明受管制药 衞生署吁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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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衞生署(29日)联同警方执法,到西营盘拘捕一名66岁男子,涉嫌非法售卖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衞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图中所示一款标示为“天麻杜仲七叶参”的口服产品,因该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
 
发言人表示,较早前接获情报,一间位于西营盘的药行涉嫌出售上述产品,立即採取跟进措施,到该处购买样本作化验。化验结果显示,样本含有双氯芬酸、特比萘芬及对乙酰氨基酚(即扑热息痛)。前二者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而包含在药剂制品内的对乙酰氨基酚则属《条例》下的第2部毒药。有关产品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
 
双氯芬酸属非类固醇消炎药,可用于止痛;特比萘芬属抗真菌药。含有双氯芬酸及特比萘芬的口服产品均属处方药物,必须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凭医生处方才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药房购买。另外,对乙酰氨基酚属止痛退烧药,过量服用可导致严重的肝损伤。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剂制品属第2部毒药,只可在药房或药行购买。
 
发言人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的包装上,必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发言人表示,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问或服用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徵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衞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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