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日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45名罪成被告被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其中8名被告就刑罚申请上诉。律政司表示,不计划就47人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提出刑罚覆核申请。
律政司亦指,由于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罚申请上诉,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适作任何评论。
案件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诉,包括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余慧明、何桂蓝、林卓廷、吴政亨及彭卓棋。其中邹家成判监7年9个月;黄碧云判监6年6个月;杨雪盈判监6年6个月;余慧明判监6年9个月;何桂蓝判监7年;林卓廷判监6年9个月;吴政亨判监7年3个月;以及彭卓棋判监6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