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在香港属于老生常谈了,也是辩论率最高的话题。
因为在香港,“得公屋,得天下”,一点也不夸张,随便在港澳分享平台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
一位女士说,他们在香港一家三口,每个月5000多元租住公屋,加上孩子开销,吃喝玩乐开销,及其他交通成本,每个月的开销是4-5万元。
你没看错,她也没写错,因为住公屋的确是是可以做到每个月4-5万元的支出。
按她所说,5000元租公屋,属于“富户”,交双倍租金;那么按港府的规定,三口之家月收入上限是12万元,也就说不超过这个收入就不会“违规”。
同时,总资产不超过310万元,所以不少“富户”赚到钱,就会将自己资产转移,或者在投资到香港以外地区,避开港府的审核。 也因此,很多香港人拼了命想要申请公屋,但第一次申请的门槛却很高,不会将“富户”作为申请门槛,因此很多人“望门兴叹”,成为香港人茶余饭后的最佳话题。
一名港男发帖,他现时与21岁老婆跟家人同住40年的老房,两夫妻月入共34000元。
丈母娘家里会资助他们买房,因此太太想计划生小朋友,然而,他却想要先生孩子,这样就符合港府的家庭入息限额,可轮候公屋。
于是,他发帖询问,然而,这个问题也是不少香港年轻一族心中的结。
大部分害怕供款几十年,成为房子的**;又觉得现在港府建的公屋,无论是质量还是环境都越来越好,买房,不如申请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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