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关爱基金近日公布「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N无津贴)项目详情,金额与首轮相同,一人住户金额为4,500元、二人住户9,000元等,申请过第一轮的住户将会收到由秘书处寄出的信件,只要按信件上回覆即可获发津贴。至于新申请人则要由下周一(4日)提交申请表,申请日期截至明年5月31日。
首轮的N无津贴,政府预计有27.2人万人受惠。政府则预料,第二轮的N无津贴会有逾13.7万住户申请,即逾35万人受惠,基金会预留14亿元处理。
料35万人受惠,须符合这些条件
申请者资格与首轮津贴相同。申请人需为非公屋住户,且符合以下条件,包括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或商业大厦,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居于临时房屋、船艇或是无家者。
另外,申请人与同住成员均不可在港有物业,入息不可超过指定限额;若租住单位是来自家人、领取综援人士也不符合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香港居民,即使有香港身份证,但不是在港定居如外佣,以及申请来港签证时,已确定有足够经济能力在港生活人士,也不包括在内。
津贴金额最多1.55万元
津贴金额与首轮则相同,一人住户4,500元、二人住户9,000元、三人住户12,500元、四人住户14,500元,以及五人或以上住户则划一为15,500元。
首轮申请者不需再入表 但须回覆秘书处信件
曾经申请过首轮津贴的住户,不需要再入表申请。基金秘书处会按获发津贴先后次序,于明年1月至5月起,向合资格的旧申请住户发信,住户按信中指定的日期前回覆秘书处,或将回条交回服务单位,便可获发津贴。
新申请者须邮寄或亲身交表
至于新申请者,则可由明年1月4日起,亲身或邮寄提交申请表。申请日期截至明年5月31日,但申请会分阶段进行,1月4日起只接受1人住户申请;2月1起接受2人住户申请;3月1日起接受3人住户申请,以及4月1日接受4人或以上住户申请。
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交住户的身份证、银行证明文件及租单。政府透露,文件齐全的话,需时2个月审批,即津贴最快3月可以批出。由于是次计划不设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亲身或邮寄表格到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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