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表示,经粤港两地政府商议,由今日(3月1日)起优化“港车北上”申请的车辆查验安排。
现时,“港车北上”申请人须安排其车辆前往位于香港的指定地点安排进行车辆查验。今日起,若申请人在其车辆查验合格后的两年内再次提交“港车北上”申请,而申请人的内地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仍然有效,申请人及车辆维持不变,可获豁免进行车辆查验。
据申请程序,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并接获内地部门通知后验车,再将验车报告上载至内地“港车北上管理服务系统” ,获批后才会获发内地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而“港车北上”不可续期,申请人可于“电子牌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再按以上程序提交申请。现时内地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最长为一年,视乎其保险保单有效期。
据最新优化安排,如申请人在其内地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仍有效时再提申请,将可获豁免验车。
按照要求,“港车北上”获批车辆每次入境内地后可连续停留不超过30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