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解决劏房问题”工作组,计划为劏房设定最低标准。建筑测量师何钜业今日(28日)表示,必须从单位面积、高度、衞生、防火安全等方面考虑,他建议劏房最低面积至少100平方呎,单位内要有能通风的窗,独立间隔厕所,防火分隔的厨房等生活基本空间。
何钜业表示,不可能再以现有《建筑物条例》等法例准则判断劏房是否合规,建议要按客观环境,订立另一套检核标准。他举例说可容许单位内的窗户细一点,单位高度毋须符合现有条例的最少2.5米,如果达2.2或2.3米已可达标。防火要求方面,他举例说如无法安装消防系统,是否可改以手提式灭火樽,甚至烟雾感应器代替,以达到基本安全。
至于单位窗户,何钜业认为窗户必须能够开启,达至合理的通风和採光效果。如果窗户对着四面围封的光井,错综複杂的渠管、大量垃圾杂物就不符合要求。
何钜业认为当局制定的检核标准应视为过渡性安排,而非等同劏房合法化,建议暂时容忍这类单位存在,在政府的监管下,将“劣质劏房”淘汰,其馀就作“升级转型”,局部改善。
他又说,基于暂未有足够安置单位,建议为取缔“劣质劏房”定出优先次序,先从楼宇状况欠佳的60年以上楼龄楼宇,以及工厦劏房着手,因工厦内有不少杂物及易燃物品,窗户亦较少,危险性高,有必要优先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