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相片,显示一名女子于(14日)驾驶一辆怀疑电动单车,搭载一名男童及一名女童在上水清晓路行人路上行驶。警方展开调查,今日(16日)拘捕一名本地女子,涉嫌无牌驾驶等7罪。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网传照片,于是主动展开调查,今日中午约12时20分拘捕一名本地女子,涉嫌“无牌驾驶”、“驾驶未获发牌照的车辆”、“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在行人道路上驾驶电单车”、“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在乘客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时驾驶电单车”及“电单车运载不足八岁的儿童乘客”。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月中旬报到。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