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共拘捕67名虚拟银行傀儡户口持有人,包括35男32女。 (警方直播图片)
警方东九龙总区刑事部留意近月虚拟银行傀儡户口数字有持续上升趋势,当中涉及交易次数频繁,金额庞大,遂开展日一连5日的拘捕行动,打击以虚拟银行户口作清洗黑钱的犯罪得益,行动中共拘捕67名虚拟银行傀儡户口持有人,包括35男32女,年龄20至74岁; 侦破52宗案件,涉108名受害人(包括40男68女),年龄15至79岁,涉及求职骗案、网上购物及投资骗案为主; 受害人损失金额总值达7300万元,其中一宗最大金额的骗案涉款高达190万元。 警方今日(6月1日)对案情作简报。
邬凯宁表示,行动打击以虚拟银行户口作清洗黑钱的犯罪得益。 (警方直播图片)
警方东九龙总区科技及财富罪案组总督察邬凯宁表示,警方留意到近期牵涉非本地人士特别是外籍家庭佣工,被招揽及利用作傀儡户口持有人持续上升,今次67名被捕人中; 有48名本地人士,19名为非华裔人士。
根据警方今次行动的调查,其中一宗最大金额的骗案涉款高达190万元,受害人是一名从事文员的27岁男子,他于社交媒体收到兼职招聘广告,任务只需要向不同银行借钱,并将钱交予骗徒,就可赚取月薪2万港元。 受害人信以为真,因此向不同财务公司借贷,并根据骗徒指示将指定金额转账至不同虚拟银行户口,最终欠下巨款。
此外,警方亦留意到被捕人士中,有19名非华裔人士,报称为外籍家庭佣工。 根据警方调查,有犯罪集团利用外佣中介人,以每个户口大约港币1000至2000元金钱利益招揽并利用手机应用程序协助外佣开立虚拟银行户口,取得相关银行户口密码后,再利用户口接收及清洗不同诈骗案的犯罪得益。
警方强调,除了真正在背后操作户口的犯罪集团成员外,傀儡户口持有人亦会干犯洗黑钱罪,不论租出、借出或卖出户口以用作清洗黑钱用途同属犯法。 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为犯罪得益,而依然处理该财产,就已经干犯洗黑钱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