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昨日(17日)落案起诉一名商人,控告他涉嫌透过香港一个银行户口清洗犯罪得益共逾4亿元人民币。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廉署不排除会再向被告加控罪名。
被告陈金水,60岁,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俗称“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0年2月至9月期间,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一个本港银行户口内两笔共逾4亿元人民币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有关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参与非法勾当,于2013年至2020年期间协助另一名男子代为持有一间公司的股份,并于2020年2月至9月期间,以被告的本港银行户口收取出售有关股份所得的款项共逾4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