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铜锣湾錶行发生劫案,损失价值超过76万元的二手名錶。一名疑为案中主脑的男子其后被捕,并被控以抢劫罪,他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24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处监禁13年。
被告李嘉文,29岁。他被裁定于2019年12月22日在铜锣湾广场一期的“易发时计”抢劫12隻手錶。
涉案的劫匪李富超和李健良已承认抢劫罪,同被判囚8年。李富超与被告认识多年,被告在案发前通知李富超来港工作,与另一名劫匪到场视察和购买槌。两人在劫案中抢得九隻手錶后交予被告,李富超得到5,000元报酬,再向李健良支付1,000元。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三名劫匪均为内地人,在港人生路不熟,若不是长居香港的被告穿针引线,劫案不可能发生。同时,其他劫匪为取得被告提供的报酬而犯案。法官指被告利用同乡的无知和贪婪,被告在案中角色举足轻重,没有他的策划,劫案不可能发生,亦较其他被告的罪责更重,最终判他监禁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