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双方近日在广州签订新一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协议》,标志着自2015年首次达成协议以来,双方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迈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这次协议新增加了食品“湾区标准”建设、支持南沙深度融入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合作等内容。协议签订之后,粤港两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合作。这将为香港市民带来更多优质、安全的食源选择。
粤港两地文化同根同源,民众在食品消费习惯和需求上有着诸多相似之处。随着“湾区标准”的推进,香港市民将享受到更多符合高标准的食品,这不仅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也丰富了消费者的餐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一直与香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分享食品安全信息,并举办多场交流活动,邀请香港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业界代表到广东进行考察和座谈。
目前,粤港澳三地已联合发布183项“湾区标准”,其中食品类标准达53项,覆盖了超过100种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如粮食、油脂、肉类、蛋类、奶制品、水果和蔬菜等。同时,已经开发了32项“湾区认证”项目,并发放了17张认证证书,涉及农产品等食品领域,相关认证产品已在部分连锁超市和餐饮店上架,实现了粤港澳三地的同步销售。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按照协议框架,深度加强沟通联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大交流合作内容领域,通过不断推动粤港两地食品监管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共同提升粤港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