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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全港禁喂野鸽 违者最高罚款10万加坐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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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1 17:1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野生动物保护(修订)条例》将于明日(8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规扩展现行禁止喂饲野生动物的规定至涵盖野鸽,并将违反禁止喂饲规定的最高刑罚,由罚款1万元提升至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新条例亦引入5000元定额罚款,以及扩大政府执法人员的人选类别。

为什麽禁喂野鸽?

野鸽(Columba livia)是回归野外的家鸽的后代。牠们主要以种子为食,但亦会食用植物的果实及无脊椎动物。由于其杂食性,牠们很容易受人为喂饲的食物吸引而大量聚集于市区。但其实野鸽和野鸟一样,都可以自行在野外觅食,并不需要人为喂饲。

人为喂饲会有什麽后果?

人为喂饲可能会改变牠们的习性,野鸽受食物吸引而在民居附近聚集,飞到市区觅食和聚集,造成滋扰;牠们逗留于民居,其活动和粪便对市民生活也会造成影响。另外,喂饲者遗下的食物残渣及动物的粪便会构成公共衞生问题,有机会增加疾病传播的风险。野鸽过度繁殖引发物种竞争,可能会导致生态失衡。

新条例新增什麽内容?

☆ 把禁止喂饲野生动物的现行规定扩展至涵盖野鸽;

☆ 提高非法喂饲的最高刑罚至十万元及监禁一年;

☆ 就非法喂饲引入定额罚款机制,金额订为5000元;

☆ 除了警务人员及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外,食物环境衞生署、康文署和房屋署的获委任人员亦可就非法喂饲执法,并有权在怀疑有人触犯条例所订罪行时,要求违例者提供个人资料及查阅其身分证明文件,以助执法。此外,执法人员在有人合理地要求查看其委任书时,亦须出示该委任书以供该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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